创店二十八年来,荟华楼凭借“专业、诚信、品质、服务”的经营理念及“务实、创新、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在珠宝领域声誉卓著。先后荣获国家、省、市、区级百余项殊荣。
1992年被评为沈阳市文明单位。
1994年被辽宁省政府命名为盈利超百万元企业。
1995年被命名为沈阳零售商业企业30强、小巨企业、百强企业。
1996年被评为沈阳市首家黄金珠宝保真金店。
1996年被沈阳市人民政府授予1995年“百强企业”。
1996年被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沈阳市工商管理委员会、沈阳市电信局授予沈阳市“消费者满意单位”。
1997年被市政府命名为市文明单位标兵。
1997年被沈阳市人民政府授予1996年城镇集体经济“百强企业”。
1997年被沈阳市人民政府授予1996年“小型巨人企业”。
1998年被评为沈阳消费者公认名牌产品。
2001年被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授予沈阳市“民营企业30强”。
2003年被中宣部、商务部、等八大部委授予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
2003年被中共沈阳市委员会授予党支部为“先进党支部”。
2003年被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工商业联合会授予沈阳荟华楼金店“先进民营企业”。
2003年被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授予2003年-2004年“诚信单位”。
2004年被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荟华楼中国珠宝首饰业驰名品牌。
2004年被共青团沈河区委员会授予团支部为“先进团支部”。
2004年被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授予店尊师重教“先进单位”。
2004年被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授予“纳税信用A级”企业。
2005年被中共沈河区委、沈河区人民政府、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授予“2004年度纳税大户”。
2005年被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授予2005-2006年度“诚信单位”。
2005年被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辽宁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授予“2005-2007年度辽宁名牌产品”。
2005年被中共沈阳市委员会、沈阳市人民政府授予“沈阳市非公有制经济明星企业”。
2005年被中共沈阳市委员会、沈阳市人民政府授予“沈阳市非公有制经济销售收入明星企业”。
2005年被沈阳市体育局授予2005年沈阳市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
2006年被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授予2004-2005年度“纳税信用A级”企业。
2006年被中共沈河区委、沈河区人民政府、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授予2005年度“纳税大户”。
2006年被授予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先进单位”。
2006年被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先进单位”。
2006年被中共沈阳市委员会授予党支部为“先进党支部”、“最佳党支部”。
2006年被沈阳市信息协会授予“沈阳市诚信单位”。
2007年荣获辽宁省20佳慈善单位、荟华楼董事长李斌当选年度辽宁十大财经人物。
2007年被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2007-2010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单位会员”。
2007年被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慈善总会、辽宁日报传媒集团授予2006年感动辽宁“20佳慈善单位”。
2007年被沈阳市商业局授予爱的天使珠宝专柜沈阳市十大商业服务品牌“最佳经济效益奖”。
2007年被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授予2006-2007年度“辽宁省诚信单位”。
2008年被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沈阳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2008年被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总工会、沈阳市企业联合会授予沈阳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2008年荟华楼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008年荣获时尚生活导报2007年沈阳商业企业店庆营销创意评选“新锐奖”。
2008年被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为2008-2010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放心示范店”。
2008年荣获中国黄金报社在2008年中国黄金珠宝首饰柜台陈列艺术大赛中荣获季军奖。
2008年被辽宁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为2008-2010年“辽宁名牌产品”。
2009年荣获2008年度最具社会影响力品牌企业。
2009年被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
2009年被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天然翡翠标识许可使用单位。
2009年被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2008年度“沈阳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2009年被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授予2008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消费者满意商品”。
2009年被B&M企业品牌传播力中国峰会组委会授予2008年度“中国最具社会品牌影响力企业”。
2009年被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为2009-2011年“中国珠宝首饰业驰名品牌”。
2010年被中宝协授予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放心示范店。
2010年被中共沈河区委、沈河区人民政府、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授予2009年度沈河区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先进单位”。
2010年被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授予沈阳荟华楼金店为“消费和谐示范单位”。
2010年被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为2010-2012年度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放心示范店”。
2010年荣获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华商晨报社2010年百家商企感恩消费者大行动“服务创新奖”。
2010年被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为“创建中国珠宝品牌优秀企业”。
2010年荣获沈阳市沈河区爱心慈善总会“沈河区爱心慈善特别贡献奖”。
2011年被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授予消费者满意单位。
2011年被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授予2009-2010年度沈阳市非公有制经济“百强企业”。
2011年被中共沈河区委、沈河区人民政府、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授予2010年度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先进单位”。
2011年荣获时尚生活导报商业事业部2010年最IN商业风尚事件年度评选“时尚珠宝创意奖”。
2011年被中共沈河区委员会、沈河区人民政府授予沈河区2009-2010年度“文明单位”。
2011年被皇城街道党工委授予“先进党组织”。
2011年被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辽阳店为2011-2013年度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放心示范店”。
2011年被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深圳实验室授予2001-2011年度“优秀客户奖”。
2011年被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华商晨报社授予“诚信服务风尚企业”。
2011年被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2011-2013年度“中国珠宝首饰业驰名品牌”。
2011年被沈阳市人民政府授予“成长型中小企业”。
2011年被时尚生活导报授予2011年度“风尚企业大奖”。
2011年被辽沈晚报授予为“和谐城市贡献企业”。
2011年被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2011-2015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2012年被授予辽宁省文明诚信单位。
2012年被中共沈河区委、沈河区人民政府、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授予2011年度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先进单位”。
2012年被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授予文明诚信单位承诺活动“文明诚信单位”奖。
2012年被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授予2011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
2012年被中共沈河区委员会授予“五星双百”活动“优秀企业党组织”。
2012年被共青团沈河区委员会授予“五四奖状”。
2012年被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AAA级信用企业”。
2012年被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中国珠宝业最具竞争力品牌”。
2012年被沈阳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授予2012年-2015年“沈阳名牌产品”。
2012年被沈阳市消费者协会、辽沈晚报授予“辽沈消费者安全示范单位”。
2012年被辽宁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2012-2014辽宁名牌产品”。
2012年被辽沈晚报授予2012年度第三节商业影响力评选“辽沈商业榜样”企业。
2012年被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2012-2015年度“企业信评价AAA级信用企业”
2013年荣获中国金店100强。
2013年被沈阳日报社、“沈阳榜样”评选组委会授予2012年度“沈阳最佳黄金珠宝销售机构”。
2013年被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授予2010-201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
2013年被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授予2012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
2013年被中共沈阳市委员会、沈阳市人民政府授予2011-2012年度沈阳市非公有制经济“百强企业”。
2013年被黄金报社、中国黄金珠宝杂志社授予“中国金店100强”。
2014年被中宝协授予中国珠宝首饰业驰名品牌、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放心示范店。
2014年被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沈阳2014-2016年度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放心示范店”。
2014年被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2014-2016年度“中国珠宝首饰业驰名品牌”。
2014年被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授予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
2015年荣获辽宁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放心消费示范店“ 。
2015年被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辽宁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放心消费示范店”。
2015年被辽宁省信用协会授予2014年度-2015年度“团体理事单位”。
2015年被沈河区皇城街道党工委授予2014-2015年度创建幸福皇城“先进党组织”。
2015年被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2014年度“沈阳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2015年被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
2015年被辽宁省信用协会授予2015-2016年度“常务理事单位”。
2015年被辽宁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辽宁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2015年被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鼓楼店和中街店“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放心示范店”。
2015年被中国黄金报社、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授予“中国金店100强”。
2015年被辽宁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2015-2017年“辽宁名牌产品”。
2015年被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2015年度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优秀企业”。
2015年被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2015年度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优秀放心示范店”。
2015年荣获辽沈晚报“年度吸金荟华楼”企业。
2015年被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授予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2016年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予“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2016年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予“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2016年被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年度“沈阳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2016年被腾讯·大辽网授予“辽宁省最具创新黄金卖场”。
2016年被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授予“最佳销售奖”。
2016年被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授予2015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
2016年被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2015年度“沈阳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2016年被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授予“最佳销售奖”。
2016年被腾讯·大辽网授予“辽宁省最具创新黄金卖场”。
2017年被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授予2016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2017年被辽宁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生产的“荟华楼牌首饰”为 “辽宁名牌产品”。
2017年被授予中街服务业商会“会长单位”荣誉称号。
2017年被中国黄金报社、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授予鼓楼店2015-2017年“中国金店100强”荣誉称号。
2017年被中国黄金报社、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授予中街店2015-2017年“中国金店100强”荣誉称号。
2017年被沈河区文明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授予2017年沈河区“文明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2017年被明牌珠宝授予“销售明星奖”荣誉称号。
2017年被新浪辽宁授予2017年度“口碑品牌”荣誉称号。
2018年被中共沈河区委授予党委“沈河区先进党组织”荣誉称号。
2018年被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荟华楼中街店“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放心示范店”。
2018年被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荟华楼鼓楼店“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放心示范店”。
2018年被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授予于晶同志2017年度“沈阳市优秀消费维权志愿者”荣誉称号。
2018年被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授予“2017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
2018年被中共沈河区委授予沈阳荟华楼珠宝有限公司党委为“沈河区先进党组织”荣誉称号。
2018年被辽宁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沈阳荟华楼珠宝有限公司“珠宝首饰行业突出贡献奖”。
2018年被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授予沈阳市体育社团“突出贡献奖”。
2018年被沈阳工商联合会授予“沈阳市民营企业规模百强”
2019年被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授予“315沈阳消费者放心单位”。
2019年被辽宁省总工会授予“辽宁五一劳动奖章”。
2019年被辽宁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9年被辽宁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服务明星”荣誉称号。
2019年被中国珠宝玉石首饰协会授予“常务理事单位”荣誉称号。
2019年被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授予“沈阳市民营企业规模百强”荣誉称号。
2019年被中共沈河区委宣传部、沈河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授予“董事长李斌先生”沈河区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2020年6月荣获“诚信创建示范企业”。
2020年9月10日荟华楼当选中街商会会长单位,董事长李斌先生当选中街商会会长。
2020年12月荣获“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